正義網電(范躍紅/通訊員張挺) 近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檢察院經審查后,依法對“浙普漁68291號船命案”犯罪嫌疑人方忠岳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盜竊罪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經查,今年49歲的方忠岳是舟山普陀人,因與同船船員有糾紛,為泄私憤,于今年10月8日凌晨2時許,在舟山小板島附近海域,將浙普漁68291號船上的其他5名船員全部殺害,并從被害人處竊得部分現金等以資逃跑。
當天上午8時許,方忠岳乘救生筏漂流至舟山大西寨海域時,遇上途經該海域的一艘快艇,被搭救后從舟山定海西碼頭附近上岸,逃離舟山。10日凌晨,方忠岳在江蘇吳江落網,后被押回舟山。
“浙普漁68291號船命案”發生后,舟山市普陀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偵查,走訪現場、聽取訊問、查閱證據、參與討論,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該案被提請批捕后,普陀區檢察院經過認真審查,依法對方忠岳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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