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4年到2014年,原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溫某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家房地產、醫藥企業提供幫助,并索要、收受銀行卡、現金、金條等“好處費”,折合人民幣共1189萬余元。在接受調查時,溫某主動交代了26起紀委尚未掌握的受賄行為、積極退贓,并檢舉揭發了另外三個犯罪嫌疑人。昨天上午,溫某因涉嫌受賄罪在市二中院受審。
10年受賄上千萬元
公開資料顯示,今年42歲的溫某為博士研究生,曾任北臧村鎮黨委書記,生物醫藥基地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北京市大興區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檢方指控,2004年至2014年10年間,溫某利用擔任生物醫藥基地工委書記、團委會主任及兼任大興區北臧村鎮黨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相關單位入駐醫藥基地、承接工程提供便利,收受和主動索要張某等26人共計1189萬余元。包括現金、金條、金月餅等。
對于檢方指控的罪行和罪名,溫某均不持異議,并自愿認罪。
受賄款給家人買房
在檢方指控的26起犯罪事實中,有4起指控溫某存在索賄行為,涉及款項達765萬元。對此溫某表示認同,溫某說他主要是在為相關公司和個人提供進駐醫藥基地、辦理土地證件、為家人安排工作、申請政府補貼等過程中提供幫助,從而收受他人給的“好處費”。而這些受賄款中,有很大一部分被溫某用來給家人購買房產。
檢方指控的其中一項索賄行為是溫某向北京一家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公司的老板李某索要390萬元。為掩蓋自己收錢的行為,溫某拿到錢后曾讓另一名房地產商給李某打了一筆390萬元的款項,而李某收到錢后,把錢全部取了出來,交給了溫某,溫某之后又把這筆錢原封不動地還給了那名房地產商。
之所以繞這么大一個彎子,溫某表示:“主要是為了平賬,以后要是真查起來,我可以說這筆錢我已經還了。”最后,溫某用這筆錢為母親在宣武門附近購買了一套房產。
主動交代犯罪事實
記者了解到,在這26筆共計上千萬的受賄款中,溫某在案發前的2013年自行歸還了一部分。對于為何選在2013年還錢,溫某庭上表示,當時中央出了“八項規定”,“我害怕被查!
而當被紀委調查時,溫某主動向市紀委交代了全部26起受賄事實。其中大部分事實,都是紀委尚未掌握相關信息。除此之外,溫某還將此前為掩飾罪行而給行賄人寫的所謂“借條”,全部上交,并承認這些都是偽造的。
在被調查階段,溫某還檢舉揭發多人。其中包括某區領導王某受賄的犯罪線索,目前王某因涉嫌職務犯罪,已被移送審查起訴。另外還有一起搶劫殺人的線索和一起販毒的線索,目前也都移交給公安機關。
公訴機關認為,溫某具有自首以及重大立功情節。
最后陳述自我檢討
因溫某承認全部指控,因此昨天的庭審進行的格外順利。僅僅兩個小時左右,26起犯罪事實的舉證質證和法庭辯論全部完成。
庭審結束前,溫某在做最后陳述時,特意從口袋里拿出一張寫滿字的紙,并當庭宣讀了這份悔過書。溫某稱自己從收第一筆賄賂時,就知道這是犯罪,其間也有退還錢款的行為,“但是一邊退一邊收,貪欲占了上風”!拔矣杏職馓拱孜业淖镄,但是我沒有勇氣面對家人。于是我沒有讓親人來旁聽”,溫某也感謝家人用實際行動支持其悔罪行為,退房借錢幫助其退還贓款。最后,溫某希望審判長能夠給他一個繼續盡孝的機會。本案未當庭宣判。北京晨報記者 何欣